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县教育局37个,县卫生局57个、县文体广新局2个,县城市管理局16个,县社区管委会13个,县民生综合服务中心6个,县医院26个,共计157个。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垦利县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高中、中专及以上;教育幼师类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中专学历也可报考)的均可报名。
    2、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垦利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垦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垦利县振兴路203号,原县经济开发区院内)。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等证明(证件)、专业资格证明(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育幼师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社区计生服务岗位的,需要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且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须出具有用人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垦利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垦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和垦利县人才就业信息网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聘用等资格。
    4、准考证领取:2013年9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博物馆解说员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其他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2倍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即时前在垦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和垦利县人才就业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教育非公办幼师类面试采取说课、技能测试形式进行,其中说课分值40分、技能测试分值60分,技能测试包括:声乐、键盘、舞蹈(以上三项任选一项,服装、道具自备。);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中博物馆讲解员岗位面试由县文体广新局负责组织)。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员。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和学历高低情况确定。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即时在垦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和垦利县人才就业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及聘用
    入闱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教育非公办幼师类体检标准按照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其他岗位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和垦利县人才就业信息网上公示7天。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垦利县慧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二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可根据单位需要办理解聘或续聘手续),经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试用期一个月。
    六、待遇
    博物馆讲解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县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城市管理协管员、民生综合服务中心接线员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人;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工资标准按照《关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临时用工管理的意见》垦卫字[2013]78号执行;社区工作者和社区计生服务岗位工资标准按照《垦利县社区工作者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垦办发[2013]12号执行;县教育局非公办幼师工资标准按照《关于解决农村非公办幼师工资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垦教发[2012]11号执行;县医院护理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享受垦利县人民医院合同工工资待遇;同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资金拨付形式按规定执行。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其它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523889 
垦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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