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富锦市2013年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尽快解决部分小学部分学科师资不足问题,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为城乡26所小学公开招聘小学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1、不限户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2、应聘者年龄在32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0日。

  3、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所报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13年 8月23日至9月6日16:00时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富锦政府网和富锦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5,达不到这一要求的,须请示佳市人社局批准,相应减少招聘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招聘岗位报名。应聘人员于2013年9月7日至9月11日(8:00~16:00)到人社局一楼办公大厅报名,报名同时由人社、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在富锦政府网和富锦电视台发布具体通知,请考生适时关注,否则影响考试,后果自负。考务费按有关标准收取。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项目生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同版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请到相关网站下载。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 + 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的项目生享受加分政策,即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乡镇小学的,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县级小学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笔试成绩可再相应增加2分。

  录取原则:根据考试成绩按考生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笔试

  笔试包括教育综合知识(20分)和专业知识(80分)两部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等。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2、面试

  (1)报考语文、数学、外语的考生面试只进行试讲(100分),试讲内容为命题试讲(15分钟)和答辩(5分钟)两部分。考官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当场向考生报分。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的考生面试包括试讲(10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100分)。考生试讲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要求与上述(1)相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由专家评委依据小学课程标准确定。试讲成绩×50%+技能测试×50%=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成绩公布后,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在相关网站分别公示三个工作日。

  五、体检

  公示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考核将通过学校、单位、社区及居住辖区派出所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素养、现实表现以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活动或有无前科劣迹行为等做出鉴定。

  七、公示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富锦政府网站和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审批表》,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录取通知书》,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必须与原工作单位办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未解除合同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监督电话:2323738

  公招办咨询电话:2674456 2728805

富锦市2013 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