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快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步伐,充实学前教育管理人员队伍,2013年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区属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
 
  招聘人数:26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身体健康,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中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jd.gov.cn/pub/index_jsp_catid_81_88_id_6462.html),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上述准入条件;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6、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担任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或连续在园长助理、行政助理、保教主任岗位上工作三年(含)以上,或在省一级幼儿园连续担任主班教师五年(含)以上(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
 
  2、具有五年(含)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
 
  3、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或教育管理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幼儿园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证、年龄限35周岁(含)以下(1978年7月31日后出生);
 
  4、广州市常住户籍(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中等幼儿师范专业毕业(含)以上学历、幼儿园一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35周岁(含)以下(1978年7月31日后出生);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或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在40周岁(含)以下(1973年7月31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9:00)至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网络报名。
 
  (三)报名须知
 
  1、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才能举行笔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可视情况合理调整招聘人数。
 
  2、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广州市天河区201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报名表》,同时填写《天河区201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后须应聘人员亲笔签名。
 
  3、准备如下材料:①担任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或连续在园长助理、行政助理、保教主任岗位上工作三年(含)以上证明(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或在省一级幼儿园连续担任主班教师五年(含)以上证明(由原工作单位提供该园通过省一级幼儿园评估文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 并加盖公章,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②五年(含)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证明(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③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学历证书(含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学科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下同)④小一寸半身免冠近照2张;⑤已婚的应聘人员,需同时准备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含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计划生育服务证、孩子的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⑥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此证明办理需15个工作日)。
 
  四、笔试
 
  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17:00时之后)登陆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于2013年9月1日(星期日)参加笔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100分制,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和幼儿园管理理论知识。
 
  笔试成绩于2013年9月5日(星期四)在《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ldbz.thnet.gov.cn/)、《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tianhe.org.cn/)网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资格审查须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9月7日(星期六),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在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的材料不予退还。
 
  六、面试
 
  如计划招聘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13年9月12日(星期四)在《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河教育在线》网上公布。面试的时间为2013年9月14日(星期六),面试的内容和形式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组织考核
 
  按照应聘者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于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在《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河教育在线》网上公布,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的通知》(粤教继〔2011〕10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由本人单位及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现实表现鉴定和计划生育证明。
 
  八、确定录用名单
 
  拟录用的人选在《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天河教育在线》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招聘人数出现空缺时,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的不良反映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并按有关规定确定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具有中级(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社会人员聘用时先按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待参加受聘单位的岗位竞聘后,按照竞聘结果聘任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
 
  我区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38622519、38622520)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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