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山东省《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滨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滨办字【2008】23号)文件精神和阳信教育实际,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阳信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中小学(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及体育学校专业教练共计118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一)县直学校招聘计划(43人)

学科
学段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生物 历史 地理 政治 临床医学 护理学 化工类 学前教育 田径 柔道 合计
高中 1 2 2   3 3 2 3             16
初中 1 1 1 2 1 2 2 2             12
小学 2   2                       4
职业中专                 1 1 1       3
学前教育                       6     6
体育学校                         1 1 2
合 计 4 3 5 2 4 5 4 5 1 1 1 6 1 1 43

(二)乡镇(街道)学校招聘计划(75人)

学科
学段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地理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技术 学前教育 合计
初中 3 6 6 3 4 2 2 1 1 1       29
小学 9 10 3             1 1 2   26
学前教育                         18 18
定向招聘                         2 2
合 计 12 16 9 3 4 2 2 1 1 2 1 2 20 75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所有报考人员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身体健康。未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就业,须有报考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优秀运动员报考体育学校教练岗位暂不作要求),须有第一学历就业报到证。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户籍不限。
报考县直学校教师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后出生),报考乡镇(街道)学校教师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后出生)。
报考体育学校教练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报考县直学校岗位原始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学位证。
(一)县直学校招聘范围
1、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滨州市户籍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
2、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滨州市户籍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中:临床医学岗位只允许西医类报考;化工类岗位允许师范类或非师范类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专业报考,师范类毕业生报考的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3、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滨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毕业生。
4、体育学校教练岗位:全日制普通体育高校取得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阳信户籍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现役、退役优秀运动员。
(二)乡镇(街道)学校招聘范围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滨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阳信县户籍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我省招募在滨州市服务或生源地为滨州市的“三支一扶”、“选派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期满2年(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且考核合格人员报考。
报考初中学科及小学英语、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如招聘计划中没有考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岗位,可根据文、理科类分别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前教育岗位允许音乐、美术、摄影专业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8月18日—8月20日(截止8月20日18:00)。
(二)报名地点:阳信一中润绂楼。
(三)提交材料:
1、证书证件:
(1)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
(2)优秀运动员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现役或退役优秀运动员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分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须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须提交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③“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须提交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2、《阳信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阳信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
3、已婚人员须提交本县计生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并由阳信县计生局盖章认可;已在企业就业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4张;
5、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享受减免相关考务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分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③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于8月24日上午8:00-11:30到县教体局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学科,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四、笔试
(一)时间: 8月25日上午
(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内容:一卷为所报学科高中教材(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为职专教材;学前教育为高校专科教材)为主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二卷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素质教育等知识,满分为50分;两卷总分150分。
五、面试
(一)时间:8月31日上午。
(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内容:所报学科高中一年级现行必修教材(职业中专岗位均为职专教材;学前教育为幼儿园大班教材),备课时间40分钟,面试说课时间10分钟。面试说课满分为100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学段各学科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与实考人数不足1:2的全部进入面试。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计划与笔试人数比例为1:1时,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1:2比例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
考生本人于8月30日上午8:00-11:30持有效身份证,到县教体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说课时考生须带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
报考体育学校教练岗位的人员不面试。
六、体检与考核
(一)报考教师岗位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数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中共党员、高学历、低年龄依次优先),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1时,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1:2比例职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
(二)报考教练岗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分别确定两类专业的第一名参加体检(分数相同者以中共党员、高学历、低年龄依次优先)。某类专业笔试实考人数为1人的,进入体检范围的总成绩不得低于另类专业实考人员平均成绩;两类专业笔试实考人数均为1人,招聘计划调整为1人,总成绩最高的进入体检;两类专业实考总人数为1人或空缺时,取消全部招聘计划。
(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查一次。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在“阳信政府网”、“阳信人才网”、“阳信教育信息网”公告。
(四)确定体检人员务于体检前三天提交个人档案。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编办、人社局、监察局、教体局联合进行考核,并对其报名资格、报名证件、个人档案等进行审核复查。
七、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取得聘用资格。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主选择聘用学校,签订《阳信县2013年新招聘教师试用期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弄虚作假或隐瞒违法违纪等重大错误的,取消招聘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本县组织的行政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并严肃追究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阳信县各媒体发布的教师招聘信息,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因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复查资格以及以上任一环节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招聘人员全部执行试用期制度,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教师招聘在“阳信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正、依法、择优”原则,各个阶段结果均在“阳信政府网”、“阳信人才网”、“阳信教育信息网”及“教体局公示栏”公示,实行阳光政务,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七)本《简章》由阳信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8223907(阳信县教育体育局)
0543-8221208(阳信县人才服务中心)

阳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监察局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信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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