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教师64名。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教师2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山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和《山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的可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但必须具有鹤壁市山城区户籍。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类别的专业资格;
6、具有山城区户籍的报考人员,入户日期必须在2013年7月1日以前;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被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8月3日
(上午 8:00—11:30,下午15:00— 18:30)
2、报名地点:山城区第八小学(枫岭公园北100米路东)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由本人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所报专业应与全日制所学专业相一致,教师岗位的所报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所限定的学科相一致。各拟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不足3:1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将取消该专业的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或全套就业协议书、相关专业要求的资格证等。
(2)往届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人才中心出具的证明,已就业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3)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须持教师资格证,专科学历的须持户口本原件。
上述所有证件须交复印件2份,统一A4纸复印。
(4)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吋彩色照片4张。
(5)《山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或《山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1份,按所报类别自行从(www.hbscq.gov.cn)下载填报(附件2、3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每人须缴纳考务费30元。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教师,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对招聘人员所有证件要到有关部门进行认定。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 100分。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等,报考教师人员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相关学科知识等。
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发布后,报考人员在期限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身份证一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数 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事业单位拟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和授课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发布后,面试人员在期限内到报名地点进行面试确认、领取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确认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 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已婚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等方面。政审时还要对政审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政审结束后,考察小组出具书面政审材料。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山城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统一分配,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教师岗位的人员5年内不能脱离所聘岗位。
本简章由山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2-2667028 266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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