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2013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3-07-18 09:33 来源: 乐清市教育局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 收藏 0 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已可领取,请已通过的考生(见公示)携带身份证(省考对象需同时携带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于本周五(7月19日)到乐清教育局原现场确认点窗口领取。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教师资格认定的个人档案不得自行拆封,需及时存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