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满洲里市2013年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短缺现状,满足教学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6人。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中小学招录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专业对口。心理健康教师还须取得心理咨询师或心理辅导员资格。年龄在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获得地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幼儿园招录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全日制专科起点)学历,专业类别: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类,年龄在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四)招录汽车修理及烹饪专业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历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录体育、音乐、美术教师,专业特长突出,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自治区级运动员称号的,学历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根据呼党办发〔2012〕77号、呼信联发〔2010〕4号等相关要求,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入学的小教大专班和中师生可定向报考3个市属幼儿教师岗位、3个区属幼儿教师岗位;
(七)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对服务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项目生”(即“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人才储备、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考,可定向报考4个市属幼儿教师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调剂到第六条所述定向岗位;
(八)报考专业以全日制第一学历所学专业审核报名。
二、招聘岗位
(一)市属学校招聘教师50人:
中小学语文教师7人(中学4人、小学3人);
中小学数学教师5人(中学4人、小学1人);
中小学英语教师5人(中学4人、小学1人);
中学物理教师1人;
中学化学教师1人;
中学生物教师1人;
中学地理教师1人;
中小学体育教师3人(中学1人、小学2人);
中小学音乐教师2人(中学1人、小学1人);
中小学美术教师3人(中学1人、小学2人);
心理健康教师1人;
职教教师4人(汽车修理2人、学前教育1人、烹饪专业1人);
幼教岗位16人(学前教育15人、烹饪专业1人)。
(二)区属学校招聘教师6人:
幼教岗位6人(学前教育6人)。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满洲里电视台、满洲里日报社以及满洲里人才网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招聘公告。
2.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户口或身份证(原件)、执业(专业资格)证书(原件)、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有业绩者须持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各种证件A4纸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要确保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凡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可作适当调整。
3.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报名费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相关要求,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主要考查考生教育教学理论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对教师的职业认知度。满分100分。
2.专业测试。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按1:2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名单,最后1名并列时,同时进入专业测试。根据岗位需要,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以及心理健康学科的专业测试方式为面试说课(其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在面试说课环节须展示专业特长);汽车修理、烹饪岗位的专业测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说课主要考查考生教材分析、教法理解、学生认知、语言表达、板书设计等综合素质,以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为标准。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教学及辅助岗位应具备的本专业技能。
面试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均抽签决定考试顺序,再分别抽取面试说课题目和专业技能测试题目,按规定时间准备后进入考场,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考试时间。
每个考场设立家长旁听席,可选出家长代表(需提供能证明家长与考生直系血亲关系的户籍原件和身份证)对教师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3.考试总成绩
(1)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2)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四)体检和考核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教师资格条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考核材料,考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在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中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予以录用,并列录用的考生须服从岗位调整。
(五)公示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情况,按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满洲里人才网和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对招聘结果实行社会监督。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六)录用和待遇
1.考生录用根据报考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2.公示期满,对符合录用条件者办理录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试用期1年。
3.招聘工作结束后,因考生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补录。
4.按照教师准入制要求,拟招聘到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录用后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辞退。
四、招聘工作评委组构成
招聘教师工作共分7个评委组。即:中小学文科组(语文、地理、心理健康)、中小学理科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中小学英语组、音体美组、学前教育组、汽车修理组、烹饪组,每组评委由7—9人组成。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