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2013年招聘特殊教育教师简章

  为充实我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优化专业学科人才结构,促进我区教育协调优质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州市惠阳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区将赴湖南长沙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
 
招聘特殊教育类专业教师共3名(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以上特殊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 7月19日—7月21日。
 
(二)报名地点:湖南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及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3、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2张;
 
4、咨询电话: 0752-3826339;0731-83655265。
 
四、招聘考试
 
符合报名要求可参加教师招聘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报名人员按所报职位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的学科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分数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入围进入面试。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思维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含手语翻译)、普通话水平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凡符合该标准者即为合格。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双方协商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惠阳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考生被正式录用后,须与惠阳区教育局签订从业协议书,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并从聘用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出惠阳区教育系统。正式录用人员享受我区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由区纪检部门派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52-3826566。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附件:1.
惠州市惠阳区2013年招聘特殊教育教师简章 2013惠阳区招聘特殊教育教师职位表
2.
惠州市惠阳区2013年招聘特殊教育教师简章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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