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2013年7月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现将商洛市2013年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中小学任教,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2013年,全市拟招聘特岗教师200名(各县区招聘计划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未就业的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
 (二)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单科60分为合格线,要求4科全部合格,成绩有效时间从2011年至今)并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同时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募岗位要求(经笔试和面试后确定为初录的人员,在资格终审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职位的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职位的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应相同或相近,并且具有学士学位。
 (三)已就业人员须经本人现工作单位和主管局同意方可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附单位联系方式)。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者(特岗教师、振兴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自愿者等)不能报考(服务期限时间截止2013年7月1日)。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
 (五)专科学历为商洛生源。
三、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6月30日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du.gov.cn)和商洛教育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自愿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填报服务志愿。考生可通过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tg.ncss.org.cn/进行注册登陆报名。报名时间:7 月1日至7月8日18:00时。
 (三)资格审查。7月1日下午—7月8日20:00时,各县区特岗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网络资格审查。7月11日—13日,市特岗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有关具体问题详见商洛教育网、商洛教育资源网)。资格现场确认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市特岗办在报名信息表上加注同意参加考试意见。
 (四)岗位开考比例。各招聘专业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能低于1:3(紧缺薄弱专业不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或按比例调减该职位的招聘计划。被取消招录计划职位涉及的考生可以改报。因不足开考比例而被缩减招录计划职位所涉及的考生,不能改报。所有调整计划在现场资格确认后将及时在商洛教育网公布。
 (五)理论考试。
  1、考试科目。分别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专业课。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二卷合一,满分100分;专业课,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2、考试时间。7月27日上午。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8:10—9:4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10:20—11:50  专业课
考生于7月20日至7月26日登录商洛教育网、商洛教育资源网自行下载并打印《2013年商洛市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笔试准考证》。
 3、考试办法。理论考试由市上统一组织考试、阅卷、发布成绩。
 4、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紧缺薄弱专业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六)面试。
  8月中旬由市特岗办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有关问题将在商洛教育网、商洛教育资源网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以上网站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由高到底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优先”的顺序确定。
(七)体检。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在县级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5天。
(八)资格复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初录人员,按照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初中教师人员提供)、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特岗办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有关事项在商洛教育网公布)。审查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只递补一次)。审查合格的经市特岗办研究后上报省特岗办审批。
(九)签订合同。8月下旬,各县区根据市级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结合其参加培训情况,与拟聘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3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见陕教师〔2013〕20号文件)。合同书于8月底前报市特岗办,同时将“特岗计划”工作总结分别报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
(十)集中培训。8月下旬,各县区教体局按照拟聘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
(十一)上岗任教。9月初,特岗教师赴各“特岗计划”实施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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