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岱山县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队伍建设,充实师资力量,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7名,具体岗位、人数、学历等要求如下:浙江省岱山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农村、海岛学校工作。
3.招聘对象:(1)应聘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26日后出生);(2)应聘幼儿园教师要求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满3年,目前仍在我市各幼儿园工作且满1年并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在编幼儿园教师(任教年限以所在幼儿园任职情况相关证明为准);面向衢山地区的要求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满3年,且在衢山地区任教满1年并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在编幼儿园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26日后出生);(3)户籍(以2013年6月2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在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舟山生源的应历届毕业生)或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籍所在地);(4)当年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中小学语文专业不限。
4.应聘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
5.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等其他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7月12日。
2.报名地点:岱山县高亭镇育才路63号岱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咨询电话:4470603。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彩照4张,并填写好《岱山县教育系统201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三)》。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填写好《岱山县2013年度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加盖所在幼儿园公章,提供所在幼儿园任职情况、社保等证明、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2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缴纳考务费,收费按浙财综字〔2007〕7号文规定,每人40元/科。
四、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以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每一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笔试时间初定为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精神执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可在报考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后,按职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岱山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组建相关人事档案。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和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2013年8月15日前)且未能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到相关学校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5.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岱山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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