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丰顺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本县教学工作需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丰顺县教育局决定组织2013年丰顺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3年丰顺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同时附小一寸免冠照片三张。考试前1-2天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丰顺县教育局人事股
    4、联系电话:0753— 6625761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今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大学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三)报名收费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根据县物价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岗位技能知识测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一年来的时事政治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试室。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fengshun.gov.cn/index.php)、丰顺县教育局(http://fsjy.fengshun.gov.cn/)网上公布。
    (二)面试(岗位技能知识测试)
    面试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主要采取岗位技能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和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占50%,专业知识占50%)。专业知识中语文、政治、地理、历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考语文;数学、化学、物理、生物、计算机专业考数学;英语专业考英语。
    面试(岗位技能知识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面试(岗位技能知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岗位技能知识测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四、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招聘人数不足,则不分学科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fengshun.gov.cn/index.php)、丰顺县教育局(http://fsjy.fengshun.gov.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凡招聘的人选,由县教育局根据学科需求,统一安排在全县各中小学校任教,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753-6886391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顺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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