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2013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关于公布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暨领证的通知

教师资格申请人:

  经评审,认定许瑶等335名同志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证材料:
申请人出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非本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2.领证时间:
6月13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3.领证地点::
无锡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地址:市民中心12号楼一楼A区前,电话:68789000。
4.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不全的,需补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附件: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结果一览表

无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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