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2013年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推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兰溪市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31名,现就招聘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科
学段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体育
初中   2      
女埠小学     1    
建设小学 1   1    
马达小学     1    
金湖小学 1 1 1    
香溪小学       1  
横木小学 1 1   1  
下陈小学 1     1 1
横溪小学 2     1  
柏社水阁小学 1 1      
朱家小学         1
马涧小学   1      
李渔小学 1        
水亭小学   1      
白沙小学 1        
墩头小学 1        
诸葛小学   1      
建设信义小学 1 1      
永昌瑞溪小学   1      
合计 11 10 4 4 2

上述聘用名额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用,录用后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2012、2013年毕业生除外),专业对口或相近(见附件),志愿到农村学校工作。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资格条件
1.兰溪市生源或户籍,年龄在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计算相同)以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2.兰溪市生源或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2年、2013年毕业的毕业生。
3.2012年、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和“211工程”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4.获得院级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应届师范生,户籍不限。
5.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兰溪市大学生现任村官,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2012年、2013年毕业生须在一年见习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若不能按时取得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14日。
2.报名地点:兰溪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费及考务费100元。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等院校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高等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师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师范生身份证明1份。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政府或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证明。兰溪市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需提供现任乡镇(街道)出具的在岗大学生村官证明。
4.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1以上进行笔试(按学科),报名人数少于3:1比例的核减相应的招聘人数。
5.考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上午8:30——11:00,考试地点另定。考生于6月21日上午到兰溪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5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在兰溪教育网上公布。
(三)招聘办法
1.毕业生自愿报名。
2.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和作文(120分)。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招聘岗位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政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②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③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④在学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的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⑤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聘用数的1:1.3比例进行体检(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检查不合格者,每个学科只能递补体检人员一次。
6.录用:按学科招聘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或从高分到低分录用;笔试成绩又相同,按专业知识(作文除外)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四、签约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录用结果公示期后3天内与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被聘用签约者签约后必须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离,并于8月1日上午9时到教育局报到,并交相关材料。

兰溪市教育局
2013年6月5日

非师范类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提出的相关相近专业规定:
语文: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文学、新闻学、对外汉语、法学、政治学和行政学、历史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地理科学
数学:数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英语:英语类
科学: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物理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
生物学
师范类毕业生相近专业规定:
语文:汉语言文学、语文教育、政治、历史、心理、教育学
数学:理科类
英语:英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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