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证补领通知 2013-05-29 16:57 来源: 上海教育人才网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 收藏 0 参加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者,但未能在规定的日期领取成绩合格证的考生,请于2013年6月28日—30日(三天)补领考试成绩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三年)。 地点:国顺路288号(上海电视大学) 时间:9:00-11:30,13:00-16:00 交通线路:55、61、118、147、910、937到国权路下车。 注:领证时请携带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及一张1寸报名彩照(备用)。 望各位考生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