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为补充东凯幼儿园师资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幼儿园代课教师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

(四)具有2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 5月29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dyedz.gov.cn),下载并填写《东营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填写后将表格及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dyjjjskfqzp@126.com)。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过邮箱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初审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近期同底版一吋彩色免冠照片2张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询网上通知。过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二)笔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入闱名单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与报名资料相符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用于对招聘资格进行复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以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政审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从其它入闱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录用前政审考察。对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与实际不符骗取考试资格的,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考试舞弊等情况一经核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五)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金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为非在编人员,不占用编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月薪不低于220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dyedz.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本简章内容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301295   
附:东营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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