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教委(教育局):

   全省首次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工作已基本结束。为确保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除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外,申请其他教师资格人员首次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每份试卷满分为120分,每门课的及格分数线均为72分。

二、考生的成绩单,由各市自考办下发到报名点,考生直接到各报名点领取。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到各报名点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查卷登记表》,查卷手续费参照当地自考办标准收取,由各市自考办于3月8日前报省自考办,统一查卷。查卷工作结束后,对考试合格者,由省自考办颁发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

三、经研究决定于5月19日,对幼儿园、小学在职教师进行一次性教育学、心理学补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查卷登记表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正成绩申请表

 

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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