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高明区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信息

 2013年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高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共30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职数
本次招聘职位为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职数共30名。所有职位要求录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五年以上,另外,镇(街)小学职位要求录用后在镇(街)教育系统工作三年以上。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予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美术(书法、动漫)、音乐(小号)教师职位的应届毕业生除外];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报考美术(书法、动漫)、音乐(小号)教师职位的应届毕业生除外];
3、所学专业属于师范教育类[美术(书法、动漫)、音乐(小号)教师职位除外]且与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4、非高明区户籍人员报考美术(书法、动漫)、音乐(小号)教师以外职位限国家“211工程”院校(不含二级学院)毕业,艺体类职位可放宽至全国2A以上的体育类重点院校或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3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15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五楼组织人事科(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联系电话:88282322、88282312)
3、报名所需材料:2013年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和荣誉证书(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同版)。社会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职教师提供教学工作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注:应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为“师范教育类”的,应聘者须提供师范教育的有效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上明确有“师范”字样,或学业成绩单上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为必修课程),如在现场报名时不能提供该证明,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予报名且不接受资料补充提交。
4、资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由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应聘音乐教师的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包括主项占50%、副项占30%、自弹自唱占15%、加分占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应聘美术教师的按笔试占30%、专业试(主要考素描、色彩和书法)占40%、面试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应聘体育教师的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包括主项占50%、副项占30%、身体素质占15%、加试占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应聘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心理健康教师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5分(百分制)。
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应考者要自带乐器、绘画工具和体育器材。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布。体检和考核的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区编委办指定的医院进行,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方式为对体检合格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学历证书验证等有关材料。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待遇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聘用期内按所聘岗位享受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2013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中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的组织和实施
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均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13年4月26日
2013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序号 招聘
职位
招聘单位及人数 招考对象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条件 备注
区属普通高中 区属初级中学 小学 合计
区属小学 荷城街道小学 杨和镇小学 明城镇小学 更合镇小学
1 语文
教师
    1 1       2 区属中小学职位要求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镇(街)小学(荷城、杨和、明城、更合小学)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语文)、小学语文教育 本科及以上 区属中小学职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2 数学
教师
    1 2   2   5 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数学)、小学数学教育  
3 英语
教师
      1     3 4 英语、小学教育(英语)、小学英语教育  
4 历史  教师 1             1 历史学、历史教育  
5 音乐
教师
    1(小号) 2 2   1 6 音乐学、音乐教育  
6 美术
教师
    2(书法、动漫) 1 1 1 1 6 美术学、美术教育、书法学、书法教育、动漫设计  
7 体育
教师
  1(羽毛球) 1(羽毛球) 2 1     5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8 心理健
康教师
      1       1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社会人员需持有心理学相关执业资格证(心理咨询师等),对应届生不作要求。
合计 1 1 6 10 4 3 5 30  

  说明:1.报考音乐、美术、体育职位要求在专业对口范围内选择报考专项;2.小学教育(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只限报小学职位;3.考生只可以选择1个职位,不得多报;4.区内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不得报考本表所列的职位;5.“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暑期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2年及以前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2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在职人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面向“社会人员”招考的职位,“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但“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13年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注:1.本报名表一式一份,用A4纸单面打印,不另附页。2.请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按以上顺序,用A4纸打(复)印装订。

求职人员类别

口高明户籍社会人员

口非高明户籍社会人员

口高明区生源毕业生

口非高明区生源毕业生

应聘职位

(每人限报一个单位)

 

照片

 

 

 

 

身高

     CM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是否师范类毕业生

 

生源地

(毕业生填)

 

人事关系及档案所在单位(社会人员填报)

 

现户口所在地

(社会人员填报)

 

职称、职务

(社会人员填报)

 

学历、所学专业

专科毕业院校及专业

 

是否全日制毕业(填“是”或“否”)

 

本科毕业院校及专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及专业

 

 

通讯地址

 

手机号码

 

本人确认上述填报情况

本人签名:                              填表日期:            

应聘人员类别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2013年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户口簿复印件

 

 

4

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暂缓就业协议书)

 

 

5

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6

小一寸免冠同版彩色近照2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1

2013年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户口簿复印件

 

 

4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职称证书复印件

 

 

6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7

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

 

 

8

荣誉证书复印件

 

 

9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10

小一寸免冠同版彩色近照2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审核情况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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