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瓯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3〕19号)精神,现将2013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种类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户籍所在地为建瓯市范围内的申请人员。
(二)学历:初中教师资格应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应达到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达到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高中毕业学历不能作为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三)学科:所申报学科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取得“小学教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只能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取得“幼儿教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只能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二乙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甲以上水平。
(五)“两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取得相对应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合格证。
三、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9日-19日,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网站: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
报名流程: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 福建省建瓯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后再点击 福建省建瓯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申报学科填写如:语文或数学等,认定省份选择“福建省”,认定机构选择“建瓯市教育局”。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教育局现场办理。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相关电子文档;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8、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二)现场确认
5月20日—5月22日,申请人到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四楼)提交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材料用A4纸复印)进行现场复核,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平台上打印,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原则上采用A3格式。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平台下载打印。公办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校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社会人员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综治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户籍材料:《身份证》、《户籍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高等院校学历证明;学历有变更的,应提供前置学历和变更学历以及《干部学历更改申报表》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5、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6、“两学”材料: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提供2002年8月前取得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两学”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师范类毕业人员提供相应学历层次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7、相片: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背后请注明种类学科姓名),且须与网络报名时上传照片为同一底板。
(三)体检
建瓯市教育局根据《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等要求,统一组织复核通过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间2013年5月24日上午8:00中西医结合医院集中。体检前一日晚餐不饮酒,饮食清淡,晚餐后不吃夜点,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怀孕者不做胸透。
(四)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
建瓯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并按照《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组织专家组对参加测试的人员进行能力测评,测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地点芝山中心小学,所用的教材为建瓯市各学段现行教材。
(五)认定及证书发放
建瓯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结果进行认定,通过认定人员在建瓯教育信息网http://www.jojy.net公布,并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93833752,05993862309
公告网址:建瓯教育信息网http://www.jojy.net
邮箱:jyjlpq@126.com
 
 

 
建瓯市教育局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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