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安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学校,各申请人: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本认定机构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13年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申请人根据申报流程,首先到中国教师资格网参加网上报名,网报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申请人条件  
按照省教育厅部署,集安市教育局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工作。  
1、凡户籍在集安市的师范学院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  
2取得相应的学历资格。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测试取得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申请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的须取得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  
4、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培训合格证书。  
二、网上报名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3日—5月25日  
(二)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点击界面右上角“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申请信息(身份证号和姓名务必以身份证上信息为准)。  
3.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网报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并打印。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5月27日 — 5月31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现场确认地点:集安市教育局人事科(集安市政务中心821室)。  
3.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材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每份在粘贴照片处和其中一份的右下角处粘贴一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必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1)(一份,需要在鉴定单位公章处加盖申请人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提供就读期间成绩单);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7)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专科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提供个人档案及含成绩单的毕业生登记表影印件)。  
(8)报名费用为160元/人。  
四、联系电话:  
咨询集安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的请联系0435-6223426  金老师。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根据现场确认工作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未到或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查看集安教育信息网有关动态,按时参加。  
 附件1: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集安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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