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信息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及江山市政府办公室2013年第16号抄告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我市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科
类别







信息
技术




高中教师                 1 1 1 3
中学教师 10     7 3 2 3 3       28
普通小学教师 17 7 4   3 2 3 4       40
山区偏远小学教师 11 6   1 3 4   1       26
特殊教育教师 3

 
二、招聘资格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1、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具有教师资格证(含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且报考学科与从教专业资格相符的下列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江山市常住户籍(以2013年5月14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江山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3)报考学段要求不高于所取得教师资格规定的学段;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2、特殊教育教师招聘条件:
(1)具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 14日- 15日上班时间内。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江山市云宾路18号)
3、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如实填写《江山市教育局201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中的一门学科。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详见附件2)。
对廿八都、保安、王村、地山岗、张村、塘源口、大桥、上王、横渡、高坂、卅二都、王家、苗青头、政棠、塘岭小学等15所山区偏远小学教师实行定向招聘,应聘者报名时单独填报志愿,不可与其他类别兼报。
4、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须交纳笔试费12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免交考试费用,对报名后自动放弃笔试的应聘者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学科招聘计划数1:2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本次本学科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经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范围: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课程改革等内容)占2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包括试讲和技能测试,所有学科都需进行试讲,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4门学科除试讲外还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办法由评委决定,分值占面试总分的40%。考虑到教师岗位的特殊需求,面试采取合格控制线,面试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考试总分=笔试得分×40%+面试总分×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职位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最新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被列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是对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应聘资格条件和有无参与邪教组织、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考核,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所有考核对象须于7月15日至19日持所有证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到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教育局档案室。考核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予录取。
(五)聘用
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分批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一年期满后经所在学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定向招聘的山区偏远小学教师与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分开录取,单独按考试成绩分学科划线录取,录取后由教育局统一安置到上述15所学校,并与教育局签订一份为山区偏远小学服务至少为5年的补充协议。
(六)递补聘用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组织调配、不按时报到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若有拟聘用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则分类别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若该类人员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不足名额按报名人数不足情况处理。若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招聘计划缺额或本年度其它各类招聘计划数(含提前批中小学教师招聘、幼儿园教师招聘、职教专业课教师招聘)有缺额的,不足名额从中学和小学(含普通小学和山区偏远小学)语文笔试入围且未被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轮流递补录取,若该类人员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递补录取对象原则上安置在相对偏远学校任教。若提前批幼儿园教师招聘有缺额的,先从幼儿园教师A类招聘入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再有缺额的,从幼儿园教师B类招聘入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它事项
1、江山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师招聘工作无关。
2、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考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只在 “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注意查看。
江山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jjedu.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区云宾路18号);
联系电话:朱老师:0570-4071670;黄老师:0570-4965212。
六、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附件:
1、江山市教育局201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山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6日

 
附件1:  江山市教育局201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报名序号(工作人员填写):                    江山市教育局制

姓名   身份证号   贴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吋彩色免冠照片
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民族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是否师范类   教师资格证持有情况(填持有何种教师资格证书)  
户口所在地(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填入学前的)    省        市(地、州)         县(市、区)
家庭详细地址   手机号  
住宅电话   毕业生
类别
 
报考学段
(在相应括号内打“√”)
高中(         ) 中学(   )普通小学(   )山区偏远小学(       )
报考学科    录用后是否愿意服从调配  
个人简历(小学
开始)
 
奖惩  
有何特长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姓    名 称  谓 工作单位及职务
     
初  审  意  见  
 
 
 
 
      年    月   日
复  审  意  见  
 
 
 
 
              年    月    日
本 人 承 诺 本人郑重承诺,本报名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及提供的相关证书、学业成绩等材料真实可靠,不含虚假成分。如有不实,愿按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报考者签名:

 

填表说明:
1、报名者填写本表时应附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及学业成绩材料。
2、本表用蓝、黑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如实填写,书写要清楚规范。
3、“毕业生类别”指:江山籍应届毕业生、江山籍往届毕业生、非江山籍应届毕业生。
 
 
 附件2:      报名材料清单
一、报名者根据报名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报表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要求能证明户籍)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自荐材料一份
二、应届毕业生可开具《毕业生证明》代替以上4-7项。
毕业生证明(样本)
现有我校***学院***专业学生***,身份证号*******,****生源,无特殊情况下,该学生于2013年*月从学校毕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于今年*月发放;该学生属(师范类、非师范类)专业毕业,毕业生持有(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将于*月发放;该学生的普通话等级为****,证书将于*月发放;该学生的计算机等级为*****,证书将于*月发放。
特此证明,证明人:****,职务*****。

                  *******大学(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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