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

    经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韶关市曲江区2013年拟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职数和报名资格条件
㈠学科职数和招聘范围

招聘单位 招聘范围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音乐 计算机 营销与策划 合计
义务教育
学校
全 国 4 4 1       2 2 2 2 2   19
曲江区户籍 4 4 1       1 2 2 2 3   19
普通高中 全 国       2 2 2   2 2       10
曲江职校 全 国                       2 2
总计   8 8 2 2 2 2 3 6 6 4 5 2 50
 

 
注:曲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报考可纳入曲江区户籍招聘学科职数范围。
㈡报名资格条件
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较好的业务素质;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⒉学历: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⑵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二乙以上证书)。
⒊年龄:
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韶关市曲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配偶,可放宽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⒋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学科。
二、报名方法
㈠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6月7日(不含双休日)
㈡报名地点: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人事股(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文化中心七楼),联系电话:0751—6669112。
㈢报名须提供材料:原则上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交有成绩单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报到证(往届生)、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划生育审查表、“三支一扶”支教教师的支教期满证或支教学校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韶关市曲江区户籍应聘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户口本;韶关市曲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应聘,应聘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本人配偶所在的韶关市曲江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证明。符合条件者6月28日到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
㈠笔试(硕土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⒈笔试时间:2013年6月29日
⒉笔试内容:应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九个学科的,分别考高中阶段学科知识;应聘音乐、计算机、营销与策划三个学科的,分别测试专业素质和技能。
⒊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在我区服务期满的支教教师笔试加10分。
㈡面试
⒈面试时间:2013年7月6日
⒉参加面试对象:2013年7月5日在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公布栏公布笔试成绩,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硕士研究生不占划线名额直接入面试)。
⒊面试形式:说课。
㈢录用
笔试和面试分别计100分,按1:1折算成总成绩(硕土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应聘入围名单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相同分数按硕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面试成绩高者顺序优先聘用)。如遇放弃聘用者,按总成绩依次替补。
㈣分配和待遇
⒈分配:体检合格的应聘入围者由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由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根据招聘职数和学校需求,分别分配到韶关市曲江区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曲江中学或曲江一中、曲江职校任教。
⒉待遇:聘用后,实行一年试用期,人事关系由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行人事代理,工资从2013年9月1日起计发,享受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和聘用手续,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符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实行上岗退费。
 
 
附件:
1、曲江区招聘教师报名表;2、计划生育证明书;3、曲江中学简介;4、曲江一中简介 
 
 

韶关市曲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
2013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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