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丹阳市2013年教师资格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2013年丹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名单附后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5月4日(周六),7:00前。地点:丹阳市教育局(丹阳市云阳镇全福路育才巷3号)。
三、教材:
1)初中文化课的教师请自带现初二上学期学生用书(以在校学生用书的版本为准,初二未开设的课程,带初三上学期学生用书);
2)申报小学文化课的教师请自带现五年级上学期学生用书(以在校学生用书的版本为准,五年级未开设的课程,带六年级上学期学生用书);
3)申报幼儿园的教师请自带现大班上学期教材;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于5月4日当天到人事科(4)领取《2013年丹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交测试费120元/人
2.参加测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场参加测试。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请于5月上旬点击丹阳市教育局人事科网站。
未尽事宜请与86569065联系。

能力测试须知
1、时间安排:准备室60分钟,面试室15分钟
2、有关要求:
(1)考生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报名表序号有序进入准备室。
(2)考生进入准备室一律关闭通讯工具,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工作人员提供稿纸,请考生在报名表和稿纸规定地方填写姓名等内容,并将准备的内容填写到稿纸上。
(4)考生进入测试室首先向评委介绍自己的姓名、测试类别和专业,然后进行测试,测试结束,应将稿纸交与评委,方可离开考场。
(5)能力测试考生测试时除可带钢笔、圆珠笔等必要的考试工具外,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贵重物品。
3、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分说课、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其中:
(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
内容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
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内容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
内容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2013年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花名册
序号 姓名 申请资格种类 任教学科
1 聂琳 初中 美术
2 王琴 初中 生物
3 眭云刚 初中 体育
4 郑丽玲 初中 心理教育
5 王斐 初中 心理教育
6 胡晨阳 初中 信息技术
7 杨浩浩 初中 信息技术
8 梅花 初中 英语
9 王静 初中 英语
10 周宁 初中 英语
11 高嘉丽 初中 英语
12 王倩 初中 语文
13 季雪花 小学 英语
14 施小玲 小学 英语
15 殷瑞芳 幼儿园 幼儿园
16 朱芝妹 幼儿园 幼儿园
17 朱玉琴 幼儿园 幼儿园
18 黄琪媛 幼儿园 幼儿园
19 束荣华 幼儿园 幼儿园
20 邢水花 幼儿园 幼儿园
21 周杏梅 幼儿园 幼儿园
22 许宇琴 幼儿园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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