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两学补修通知

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有关民办学校及社会人员:
  为配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受教育局委托,我院将开办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培训班。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补修“两学”人员落实和报名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5月6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0号,中山市委党校行政B楼201室、202室)。
  二、培训对象
  根据《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考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两学”培训对象为中山户籍人员,或者档案在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办理了人事档案关系挂靠(即与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书,如属委托保管档案协议书的不予受理)的,以及我市在编在职公办教师。
  三、报名要求
  (一)镇区及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以镇区(学校)为单位,将报名表和教材费、辅导费一并交到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202室。报名时每人需要提交小一寸彩照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二)社会人员:直接到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201室报名。报名时带教材费、辅导费及小一寸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现场填写报名表。
  补修专科层次(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学、心理学教材及辅导费收费标准
广东省中山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两学补修通知

  补修本科层次(高中、中职)教育学、心理学教材及辅导费收费标准
广东省中山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两学补修通知
  注:如只需要补修单科《教育学》或《心理学》可只交纳单科教材费及辅导费。
  四、上课时间及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两学补修通知

  五、教材说明
  (一)初中及以下两学教材版本如下,学员可自行购买或者代购。
  《教育学》叶瑞祥 沈晓良主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1,ISBN:9787536 108998;
  《心理学》莫雷主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7,ISBN:9787536 125445。
  (二)高中、中职类教材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统一发放。
  六、关于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
  (一)师范教育类专业(含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在读期间修读了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可免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二)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学习,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相一致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作为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申请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三)属广东省教育厅选定的可开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在校生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的33所高校毕业,在校期间培训“两学”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可免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参见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考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或者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五)考勤要求:每一门课程出勤必须达2/3或以上,缺勤超过上课时间1/3(含)者,自动取消考试资格。
  七、其他
  (一)认定教师资格学历要求。
  1.申请高中、中职层次必须达到本科或以上学历;
  2.申请初中层次必须达到专科或以上学历;
  3.申请小学层次必须达到中师或大专以上学历;
  4.申请幼儿园层次必须达到幼师或大专以上学历。
  5.中等专业学校其他专业只能申请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二)当年8月底将为教学能力测试、网上申报以及现场确认等工作的通知时间,敬请做好有关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时留意网上通知。
  (三)有关申请教师资格的一般流程及相关政策解读请登录中山教师教育网(www.pubedu.net)中的“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

 

中山市教师进修学院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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