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并对我区现场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丰润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2012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已经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2012年参加省考扫尾中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但错过网上注册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4日——5月4日截止,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完成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和《思想品德鉴定表》。
三、体检:申请人5月3日到丰润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体检表。全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为5月7日,体检地点在唐山市第九医院。
四、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5月28日——5月29日,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点为丰润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3314912。
五、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顺序装入档案袋(每人自备一个档案袋,在封面上注明材料名称)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丢失的须开具带有照片和身份证号码(需18位号码)的户籍证明。户籍不在我区但工作单位在我区的申请人,需提供加盖县级以上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需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验证真伪,必要时需提供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属后进修的学历,还需提供原始学历的毕业证及在校期间的原始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业成绩单和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应为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一张,高39mm×宽30mm(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申请表格照片同底)。背面注明身份证证号及姓名,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时自行双面打印。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也可在唐山市教育局——师范教育网页——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下载打印),由其所在单位或学校负责审查和填写;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
8、贴本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9、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2年扫尾通过人员需提供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及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明。
所有复印材料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考试合格证明书顺序装订好。
 

 
唐山市丰润区教育局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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