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安排,现将2013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春季

  1、认定工作准备时间:4月1日—4月15日

  2、网报时间:4月25日-5月15日

  3、现场确认时间: 5月2日—5月15日(有效工作日)

  4、证书打印及颁发时间:5月30日前。

  (二)秋季

  1、认定工作准备时间:9月12日—9月25日

  2、网报时间:10月1日-10月25日

  3、现场确认时间:10月10日-10月25日(有效工作日)

  4、证书打印及颁发时间:11月20日前。

  二、申请教师资格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登录网站。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选择户籍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
  2、填写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三个月彩色jpg格式电子登记照,照片文件必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3、提交信息。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认定机构。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电子邮箱、密码,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登陆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按公告时间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人户籍或正式工作单位在长阳的,到长阳教育局教师管理股(3-304)确认(龙舟坪镇黄龙路21号),联系电话:5331361。
  3、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系统内16K纸正反面在线打印申请表),同时提交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同底近期登记照二张,一张一寸大小、一张二寸大小);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职教师由所在单位鉴定,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须提供毕业成绩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提供教育学、心理学、面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16K纸。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所有材料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面试成绩合格证)、毕业成绩登记表(师范专业)、思想品德鉴定表等顺序装订,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粘贴封面。封面到长阳教育信息网下载。
  (三)体检
  现场确认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人员,在现场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体检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交现场确认点。
  三、认定发证
  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予以认定,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将在长阳教育信息网上通知,请予关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可直接下载)

  档案袋封面  (可直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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