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网上报名

1.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

2.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于2013年4月30日-5月2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有两种途径进入报名系统。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第二种途径: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3.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联系本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确定报名事宜。(市直中、小学申报人员和燕都新城中、小学申报人员请联系双塔区教育局人事科)。

4.朝阳师专2013年师范类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认定工作,不需要网上报名。

5.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要在指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二、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报名范围

(一)原始学历为师范类本科毕业的在职教师,在取得普通话合格证后,可进行网上报名,直接认定与原学历相当的教师资格证。

(二)参加 2011-2013年全省统一组织的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取得普通话合格证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在现场确认后,参加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实际操作考试。

(三)近三年内未在教学岗位工作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普通话合格证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在现场确认后,参加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实际操作考试。

(四)参加工作以后取得成人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取得普通话合格证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在现场确认后,参加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实际操作考试。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在网上报名后,须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5月25日和26日。

现场确认地点:朝阳市教育局一楼大厅(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朝阳市养老院对面,乘坐5、6路公交车)

需要准备的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5)《承诺书》1份;

(6)在职教师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教师身份证明1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要求按顺序装订)

(7)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如未发合格证书需提供考试时间(年度),本人身份证号,便于工作人员现场查询。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档案内毕业学校学生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

(8)体检表;

申请人需自行到县级以上正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上须有体检医院签署的体检结论并加盖医院公章。现场确认时直接提交体检结果。

《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10)近期小2寸(33mm*48mm)免冠照片3张。

四、实际操作考试

市教育局组织的实际操作考试拟定于6月中旬进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在市教育局报名参加实际操作考试的人员,请于6月 1日和2日到市教育局领取实际操作考试准考证。

五、网上公布说课题目

5月末,市教育局将在网上公布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际操作考试说课题目。

                                                                                                                                                            朝阳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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