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2013年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幼儿园教师20人。其中:新关镇6人、夹山镇2人、新铺乡5人、皂市镇2人、磨市镇4人、罗坪1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为人师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 ,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专业。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3日-5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除外)和《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石门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在石门教育信息网下载);
③二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从招聘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作为直接志愿。“服从调剂志愿”和“不服从调剂志愿”由报考人员自主选择,但只能二者选其一。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适当进行调剂,调剂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请示相关部门同意后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方案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核贯穿于全过程,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和试讲),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包括技能测试和试讲,其中: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试讲占面试成绩的40%。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为:2013年5月13日下午2:30-5:30到教育局门卫值班室领取。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为舞蹈、声乐、弹唱、命题绘画,其中舞蹈内容为自选,其他项目内容临时确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即予淘汰。技能测试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试讲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采取上模拟课与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量15分钟,其中上模拟课10分钟,提问5分钟。备课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为2013年5月24日,试讲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选择岗位;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若仍相同,则以幼儿教育专业者优先选择岗位。入围对象名单将在《石门教育信息网》公布。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所出空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品德、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确定拟聘对象,公示结果
根据招聘方案要求,按笔试、面试(技能测试、试讲)、体检和考核结果,分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被聘用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解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2、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经举报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到单位上岗的,一律解聘。
咨询电话:5323350     
                              
石门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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