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站、校 、幼儿园及社会人员:
  根据省、州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社会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严格把关,确保认定质量
各学校要严格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要严格把握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
认真做好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在职教师由学校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黔教人发〔2004〕11号)组织实施,社会人员由教育局组织实施。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认定时间及网络版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一)认定时间
今年我县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网络版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开放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6月20日(其间4月16日-5月31日为网上报名时间,6月3日—6月20日为现场确认及认定时间、高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3日至6月7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以上时间范围内开展认定工作,否则不予承认。
(二)网络版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今年我县全面实行“网报”工作,即申请人员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开展认定工作。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网址为: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人的密码需自行记住,填写邮箱时一定要填要正确的邮箱号,否则一但密码遗忘不能找回。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申报人在网上申请注册成功后需把相关材料交到各站、校(园),由各站、校(园)需明确专人负责审核原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审”字样,并署审核人姓名,原件当场返还本人,避免遗失。社会人员的材料直接交到教育局审核。各站、校(园)在规定时间把申报人相关材料收齐后于6月3日至6月20日到教育局政工股现场确认。
2、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表需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申请表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栏由学校签字盖章(社会人员此栏不签,需由教育局组织测试),申请表不需要订书机装订。
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在职人员由学校鉴定盖章,社会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鉴定。
身份证复印件(1份)。
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普通话达二级乙等的都可以申报所有的专业,在乡镇及以下工作的特岗教师普通话应达到三级甲等(不分年龄和任教学科)。
近期小二寸照片1张,上交的照片需与网上申报和体检表上的照片相同)。
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非师范专业提供1份) ;
体检表一份(体检表需现场确认合格后到教育局领取并贴好照片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申请纸质材料请装入纸质档案袋内(注:纸质档案袋自备,未装入纸质档案袋的零散材料一律不收),并在档案袋上写清姓名、单位、申报教师资格类别、学科、申报材料目录、联系电话等。
四、其它事宜
1、积极组织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师(特别是特岗教师普通话水平在三级甲等及以上都能办理教师资格证)申请教师资格。
2、目前,我县仍有少部分特岗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各校须及时通知本辖区内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教师资格。
3、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需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次字[2009]17号文件执行。

望谟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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