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将2013年吴忠市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认定时间:4月16日至5月5日。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我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网站为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按当地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确认,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申报条件: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市内,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

三、受理机关: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以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依据,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各辖区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受理,先由本辖区内教育人事部门进行初审,经现场确认后,再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和户籍在利通区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的资格认定工作。

四、申报要求:申请人必须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并参加现场确认(吴忠市区现场确认时间:5月6日至5月7日,地点: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代办窗口)。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是A3纸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现场确认时统一安排);

5.由工作单位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对修过教育学、心理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不作要求)。

7.对不能确定是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本人学籍档案。

五、网上申报流程、现场确认事项、体检和教学能力测试具体安排,请登录吴忠教育信息网(http://www.nxwzedu.cn)和宁夏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nxbys.com)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附件1:宁夏吴忠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doc

2:宁夏吴忠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申请2013年教师资格证教学能力测试须知.doc

3:宁夏吴忠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教师资格政策解读.doc

4:宁夏吴忠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思想鉴定及体检表.doc

               吴忠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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