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沧县职教中心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我县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优化职业教师队伍结构,提高职业教师队伍素质,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沧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编外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条件和学科名额,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8个学科19名教师:
(一)学前教育专业课教师10名(其中:舞蹈教师3名、钢琴教师2名、音乐教师4名、心理学教师1名)。
(二)中等职业文化课英语教师3名。
(三)计算机专业课教师3名。
(四)民族武术专业课教师3名(其中:散打教练2名、套路教练1名)。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职业教育工作。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没有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不良嗜好,无纹身,没有不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他问题。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学前教育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文化课英语教师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六)学历方面:舞蹈、钢琴、音乐、民族武术教师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心理学、计算机、英语教师要求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
(七)2013年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注明身份证号码)和就业协议书可以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依据核准的招聘方案制订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沧州晚报、沧州人才网、沧县政府网(www.cxzf.gov.cn)、沧县电视台、沧县招聘网(www.cxzpks.com)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招聘网(www.cxzpks.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至4月28日17:00 。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3、现场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和报名表打印后,在两个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含报名当天)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表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备用)到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股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4月28日报名者需在当天工作时间内进行信息确认),同时采集指纹信息。未及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按无效信息处理。
4、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信息经现场确认无误后,于考前三天内考生登录沧县招聘网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可登录沧县招聘网查询)。
5、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试讲(“试讲”含面试内容,以下简称“试讲”)两个阶段,各项考试均按100分制计分。
    1、笔试
笔试日期:定于5月11日上午8:30—10:00进行,笔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内容:为中等职业教育现行教材。
笔试人员按照报考学科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招聘名额确定试讲人选。其中招聘名额为1名的取前2名、招聘名额为2名的取前4名、招聘名额为3名的取前5名、招聘名额为4名的取前6名为试讲人选。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将共同进入试讲阶段。没有进入试讲阶段的人员即被淘汰。笔试结果通过沧县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布。
2、试讲
试讲日期定于xx月xx日(日期另行通知)上午8:30开始。试讲评委聘请外地专业教师担任。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为中等职业教育现行教材。试讲顺序由本人抽签决定。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四)成绩汇总,确定体检人选
各项考试结束后,舞蹈、钢琴、音乐、武术教师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教师按照笔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按学科将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学科末位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舞蹈、钢琴、音乐、武术教师按试讲成绩高低取舍,其他岗位教师按笔试成绩高低取舍,试讲或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进行相应科目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其结果通过沧县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补。
(六)确定聘任人选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的人员即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沧县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经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选的招聘资格及个人档案(2013年毕业生暂不提交)复审无误后,即被确认为本次招聘人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用人单位签发《同意聘用通知书》,并抄送相关科室及部门。凭《同意聘用通知书》和《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工资、保险、签订聘用合同等相关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聘用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除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外,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核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在已确定的招聘岗位工作,不允许调动, 否则,按解聘处理。
六、有关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试讲、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二)经审查,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自负,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三)资格复审是按照招聘方案要求,对录取人员的学历、学位、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生档案、身份证等档案材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认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经考试、体检确定的本次聘任人选,属于2013年毕业的人员需要缴纳3000元保证金,待所有聘任手续办理完毕全额退还本人。自动放弃聘任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通知、公示等所有与招聘有关的内容均在沧县招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经常浏览本站,以便及时获取有关信息。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安排,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股。县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3053996。
八、本方案由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3059901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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