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2013年教师资格测试理论培训工作启动

  日前,市教育局就2013年全市教师资格测试理论培训工作进行安排。本次培训共12天,分两期进行。第一期:12月30日至2013年1月6日,第二期:2013年1月11日至1月14日,报名时间为12月29日全天。
  申请认定具有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咸阳师范学院报名并参加培训。申请认定具有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报名并参加培训。
  按照教育厅有关规定,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教师培训机构或普通高校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的培训,参加培训合格人员应取得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取得教师资格理论测试准考证、参加测试的有效凭证。不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未达到规定学时的不得核发准考证、不准参加测试。其他非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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