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教师资格测试合格证明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测试工作已完成,笔试和面试都合格的考生请按下列时间领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测试合格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取要求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二)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领取。

二、 领取时间

2012年10月22日-2012年11月2日(工作日领取)

三、 领取地址

请考生到面试地点所在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取合格证明。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见下表:

序号 考区 领取地点 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

特别提醒:由于本项测试合格证由教育部测试中心颁发,如遗失目前不能补办,请妥善保管,以免影响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测试院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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