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2013年招聘教师和校医公告

    因工作需要,三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3年度我区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6名,中职教师3名,校医2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

专业对口、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生

(1)三水生源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师范院校2013年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1年、2012年毕业生,应聘音乐教师、美术教师的不作师范教育类毕业要求)。

(2)非三水生源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国家重点师范院校或211工程院校(不含二级学院)的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应聘音乐教师、美术教师不作师范教育类毕业要求)。

2.在职教师

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8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层次教育人才(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4月8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省级或以上优秀校长或教师(含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省级或以上劳动模范、省级或以上名师名校长(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

(2)优秀教师:现聘市级或以上骨干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或近5年获得地级市以上优秀教师奖励(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优秀校长)的现职教师。

(3)临时聘用的专任教师、职员:2012年9月1日前在我区公办学校任教(任职)且现仍在岗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职员。如为镇(街道)学校的临聘教师、职员只能报考现受聘的镇(街道)范围内的学校,如为区直学校的临聘教师、职员,只能报考区直属范围内的学校。

(二)中职教师

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对口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8日后出生)的在职教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相关工种技能大赛获三等奖或以上者。

2.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或以上者。

(三)校医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

下(1972年4月8日后出生),社会人员需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结束后,对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不予开考。

(一)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1.报名时间:从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4月2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0号,电话:87786790、87735613)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教师

应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佛山市三水区招聘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或受理证明)、毕业证及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

在职人员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佛山市三水区招聘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相关资格和荣誉证书(获奖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临聘人员还需提供学校证明。

(2)应聘校医

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佛山市三水区招聘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医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用提供),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

4.资格审核:由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由区教育局发放准考证,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在笔试前对进入笔试对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进入笔试环节,复审不通过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对象。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顺序进行。

1.面试(5月4日、5日):教师招聘面试以说课、答辩的形式进行。应聘音乐教师的另加考专业试(声乐和钢琴)。应聘美术教师的另加考专业试(素描和色彩)。应聘中职教师的增加专业技能实操项目。校医面试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及有关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计,并向考生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对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直至达到比例1:3的要求。进入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原则上不予开考。面试成绩、排名在三水教育信息港上公布。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美术科应考者要自带绘画工具。

    2.笔试(5月7日):采取闭卷的方式,教师招聘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知识。校医招聘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面试、笔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的合格分数为60分。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在三水教育信息港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三水教育信息港公布。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五、其他规定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1:2013年佛山市三水区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职位表

附件2:2013年佛山市三水区招聘教职工报名表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13年4月8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