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2013年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等22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校医)60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杭人政[2006]5号)及西湖区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22家招聘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即公办教师)。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3年4月份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三类人员:
1、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学位同时具备),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的在职教师;
2、受聘担任副高以上教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
3、具有杭州市及以上综合荣誉(含获杭州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等以上综合荣誉)的杭州市内在职在编教师;(萧山、余杭及五县市的教师,须符合直接办理进杭落户条件)
以上“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和具有杭州市区户口在杭州市区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具有杭州市区户口在杭州市区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应聘教师岗位的,须现仍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
4. 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特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6.杭州城区以外在职教师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二)夫妻分居;(三)随军调动。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4月11日(9:00-11:00;13:30-16:30)。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职人员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在编人员需同时提供岗位要求年限的劳动合同及由社险办出据的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五、考核与体检
本次招聘考核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一般采用试讲、说课、问答等方式,具体方案由招聘学校自行制定。学校考核工作在4月15日前结束。
学校考核结束后,按1:1的比例提出拟招聘对象名单,由区人事局、学校负责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逾期不能报到;(2)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七、注意事项
1.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
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87965070(工作日)。

 

附件:
1、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3年4月份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西湖区所属学校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杭州市西湖区人事局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二0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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