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标准出新政

  从泰州市教育局获悉,泰州市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启动。今年我省对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
  据了解,对于非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申请前,需要参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补修,并参加全省统一测试,取得合格证书。
  对申请人所申请学科、学段的要求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申请人所学专业与申请的学科不一致时,需参加江苏省自学测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的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另需参加申请学科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比如申请人想当幼儿教师,但是所学专业与学前教育无关,那么首先必须拿到学前教育相关专业自学测试有关科目的合格证书。
  而对于已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再申请其他学段教师资格时,如无对应师范类学历,同样需要参加相应学段的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补修及全省统一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除了在资格认证上更加严格,对教师的身体也提出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统一组织申请人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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