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201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濉溪县、三区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各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2013年度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仍然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度我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8 日至4月19 日止(逾期网络受理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

3、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毕业学校负责审查和填写。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条件

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其他要求

申请人应是年满18周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有我市常住户口人员;

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由高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受理。

三、其他需知事项

(一)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受理;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市教育局师资科受理;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受理申请,并按教师资格种类由市或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具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教育类或师范教育类需更换学科的申请人,如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中标明的考试类别与其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时,无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申请人通过现场确认后,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

四、因遗失或损毁需进行补发或换发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自行下载)原件一份;

(二)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五)教师资格证因损毁需换发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损毁证书收回,换发新证,归档备案。

五、各县(区)、有关高校工作人员要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的具体流程进行操作,按照市教育局制订的《淮北市201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详尽告知申请人,确保不发生漏报、错报现象。

附件一淮北市201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doc

附件二:全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受理单位及联系人一览表.doc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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