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平顶山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高校次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的通知

驻平各高校:
  为拓宽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渠道,本着以服务学生为本的原则,经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批准,我市决定开展驻平高校次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学籍在平顶山辖区高校的次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自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于2013年4月6日至10日,由所在院校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到平顶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集中办理教育理论考前辅导及考试报名手续(见附表1、2)。
2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履行报名手续者,于2013年10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参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全省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发放《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
42013年12月以前,对取得《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者,进行教育教学技能全市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发放《平顶山市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2014年4月,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主动到所在院校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提交申请材料。有关院校相关部门汇总申请人提交的个人材料,统一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送。届时提交的材料有: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由组织填写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籍或《学习成绩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平顶山市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
(三)认定阶段
2014年5月,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学校或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2014年6月底,院校相关部门或通过认定的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30天不领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要求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优化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真正吸引优秀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发布工作进度信息,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驻平高校次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相关部门一览表
2、驻平高校次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辅导与考试申请报名表(可下载)

        2013年4月1日

附件1
驻平高校次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相关部门一览表

高 校 名 称 相关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
平顶山教育学院 干 训 处 王老师: 2978031
平 顶 山 学 院 人 事 处 王老师: 2657612
河南质量工程学院 培训中心 李老师: 3397153 13461153322
平顶山工业技术学院 语文教研室 杨老师: 13733798883
河南城建学院 招生就业处 刘老师: 2089116

特别声明:
有个别社会中介机构假冒教育行政部门名义,以办理教师资格认定代报考、代培训手续为名,虚假宣传,收取高额费用……尤其是声称“在校非师范本科、大专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存在欺诈行为和严重的政策误导,对申请人员利益造成损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未设立任何中介机构,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办理代报考、代培训手续,此行为纯属欺诈行为,切勿上当受骗。
按照相关规定,只有经过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批准并接受委托的以上试点高校,方可组织本校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考前辅导及考试报名。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在校学生进行考前培训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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