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认定对象: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金牛区行政区域内的人员(注:“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单的单位)

2、驻金牛区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职业教育的幼教专业应届毕业生以及通过自考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函授、电大、小自考等所有成人教育专业的学生,未取得毕业证者,本次不能以成人教育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认定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于4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认定机构”项中的“选择机构”项务必选择“金牛区教育局”)、上传照片。

注意:非师范教育类申请者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B、C、D等级分别对应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报。A等级的请向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体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2012年秋季我区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已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而申报未成功人员此次可不再体检)。

1、体检时间:社会申请人员和非师范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员5月6日上午8:00体检;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员经我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与医院协调后由学校统一安排。

2、体检地点:金牛健康体检医院(金牛区星河路90号,九里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楼)。

注意:网报成功后、5月2日前(上班时间的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带一张2寸免冠近期照片到金牛区政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和填写体检表上个人信息并盖章;体检时带上贴有照片并盖有金牛区教育局章的体检表、本人身份证和185元体检费;5月13日带上身份证自行到医院领取体检结果表。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员为学校经办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5月14日-17日(注:5月17日下午5:00现场确认工作结束,逾期不再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金牛区政务中心综合窗口(沙湾路65号)。

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报成功后,自行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上照片)。

(2)本人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系党总支出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户籍不在金牛区而工作单位系金牛区的,同时需提交工作单位系金牛区的资格证明(工商执照、办学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与单位签定的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审验原件)和近期至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审验原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审验原件;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单和能取得毕业证的证明,并加盖鲜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须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审验原件)。

(6)金牛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指定的区医院盖有体检合格章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者交两张,与申请表上照片同底)。

(8)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提交)。

(9)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提交)。

(10)《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审验原件,非师范教育类申请者提交)。

(四)测试。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按要求参加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等由综合窗口通知)。

(五)领证。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接件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返回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三、咨询电话:87705147

温馨提示:

1、为避免您申报失误,建议您咨询清楚具体申报条件后再进行网报和体检。

2、网报所传照片、体检照片、所交照片等所有照片应为同一底片。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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