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黟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为切实做好2013年我县受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黟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1.申请人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在黟县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与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时间安排
今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23日(请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申报,逾期服务器将自动关闭,责任自负);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4日至4月28日。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或“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网站提示完成注册和报名。
说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只接受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报名。无上述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申请人要仔细核对所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同时申请人要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如遗忘登录密码,可以通过填写的个人电子邮箱找回密码;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现场确认
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再将相关纸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给黟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工作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确认点
  黟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59-5526107)
  (3)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申报系统中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由申请人在指定处亲笔签名);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申报系统中直接下载,用A4纸打印,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派出所或工作学校盖章确认);
③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④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⑤《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此表在现场确认点领取);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原件、复印件一份;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应提交网上打印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⑧提交与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同底的普通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二张(使用2B铅笔在照片背面署名,字迹要求工整清晰。不能用钢笔写)。
五、注意事项
1.请将电脑显示器分辨率设置到1024*768以上,要使用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
2.所需提供的各类材料请一律使用A4纸制作;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名称”时请务必选择黟县教育局,网上报名结束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达黟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
六、其它
未尽事宜请直接向黟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联系电话:0559-5526107)。
 
 
           黟 县 教 育 局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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