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湟中县201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
  根据西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相关要求,湟中县201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使认定工作规范、有序、顺利的开展,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受理申请机构
1、县教育局负责受理户籍在本县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
2、西宁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受理户籍在本辖区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
二、申请对象
户籍在本县,身体健康,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没有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和持有与所教学段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教师必须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工作安排
㈠、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 4月10日至22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上传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越过20kb。
2、现场确认 4月15日至25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选用A4复印纸):
填报完毕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填写下载,贴好照片)一式两份;
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填写、盖章完毕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下载)一式两份;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省考试中心出具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5月18日体检,申请人早晨8:00空腹到教育局集合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5月25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早晨8:00到教育局参加测试)。
5、5月27日至6月21日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复查,录入信息。
6、6月22日将教师资格认定统计表、花名册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汇总,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7、7月份公布认定结果,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8、与上传照片一致的近期彩色照片4张。
㈡、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安排
网上报名:4月10至4月22日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上传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越过20kb。
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根据西宁市教育局安排进行。
四、测试用教课书:
1、小学教师资格 小学教课用书统一为四年级课本。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化学、物理教课用书为九年级课本,其它的教课用书为八年级课本。
3、幼儿园教师资格 教课用书为幼教全科教材。
4、高级中学教师 地理、历史、数学、政治、信息技术教课书为高一上下册。
音乐、美术教课用书为人教版高一、高二全一册。
化学、物理教课用书为高二全一册(必加选)。
体育教课用书为高中第二册。
语文教课用书为高中第一、二册。
生物、英语教课用书为高二上下册。
五、有关填表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本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资格种类必须按规范的名称填写。
2、工作单位写全称。
3、户籍所在地填本人户口所在地住址。
4、现从事职业填教师、公务员、学生、工人、农民等。
5、申请任教学科填:
幼儿园:学前教育;
小 学:思想品德(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或社会、自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初级中学: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中等职业学校: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机械、机电、车工、钳工、金工、电工、电子、数控、模具、汽车工程、建筑、房地产、财务、市场、贸易、经济、旅游、烹饪、纺织、服装、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中医学、药学等。

湟中县教育局
2013年4月1日
附:2013年湟中县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须知
一、申请对象
户籍在本县,身体健康,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高等院校应届大学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其户籍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申请认定事宜。
二、受理机构
(一)西宁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西宁市教育局),负责受理户籍在本市(含大通、湟中、湟源县)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
受理地点在西宁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西宁市黄河路142号,联系电话:6157636)。
(二)湟中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湟中县教育局)负责受理户籍在本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
三、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有效学历。有效学历应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以下人员须提供由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2.前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中专毕业、后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本科毕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已进行网上报名且通过现场确认的下列申请人员须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所申请教师资格类型、拟申请认定的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符的。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说课、讲课、答辩三部分,测试时间、地点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
(四)思想品德考核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须据实填写。在职申请人由其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申请人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填写。
(五)普通话水平证书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须提供普通话水平证书。母语非汉语申请人员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他申请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教学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六)身体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者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且体检合格。
2013年的体检内容取消乙肝检测,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
四、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程序
(一)认定中学高级、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凡需在西宁市申请认定中学高级、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且户口在本市(含大通、湟中、湟源县)的人员须参加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0日至4月22日
具体申请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目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导入数码相片(近期正面免冠,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过20KB、背景为淡蓝色、红色或白色、类型为JPG格式的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电子文件)。
(2)核对报名信息,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
(3)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如实填写。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11日至4月25日(不含周六、日)
(2)现场确认地点:西宁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西宁市黄河路142号,联系电话:6157636)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教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打印);
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打印);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师范类人员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小二寸数码照片4张。
以上各类表格及复印件(采用A4纸张复印)均为一式两份,申请人所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网上报名所传送的电子照片一致。
2013年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大学应届毕业生申请中学高级、中职、中职实习指导人员的现场确认请与本校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处室联系。
3、体检
经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需参加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现场确认点发布的“公告”。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经现场确认通过、体检合格的非师范类申请认定人员到指定的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抽签,参加由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测试用教课书:
各学科均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西宁市用书)。其中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均为必修1、必修2;数学为必修1、必修4;信息技术为必修《信息技术基础》;音乐为必修《音乐鉴赏》;美术为必修《美术鉴赏》;体育为必修《体育与健康》。
5、核查、录入、认定。(6月8日至6月23日)
6、颁发证书。7月1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在“西宁教育网”上公布,于7月30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7月)
(二)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凡需在湟中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户口在本县的人员须参加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0日至4月22日
具体申请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目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导入数码相片(近期正面免冠,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过20KB、背景为淡蓝色、红色或白色、类型为JPG格式的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电子文件)。
(2)核对报名信息,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
(3)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如实填写。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4月25日(不含周六、日)
(2)现场确认地点:湟中县教育局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教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打印);
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打印);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师范类人员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小二寸数码照片4张。
以上各类表格及复印件(采用A4纸张复印)均为一式两份,申请人所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网上报名所传送的电子照片一致。
3、体检
经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需参加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体检。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经现场确认通过、体检合格的非师范类申请认定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核查、录入、认定。(6月8日至6月23日)
6、颁发证书。通过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7月10号到教育局领取证书。
(三)201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仅含青海省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大学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申请认定中学高级、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与本校专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处室联系,确定相关事宜。
申请人员在同一年只允许申报一种级(类)别的教师资格,否则,一经查出,取消其当年申报认定资格。
五、申请任教学科
申请人的申请任教学科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1、幼儿园:学前教育。
2、小学:思想品德(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或社会、自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3、初级中学: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4、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5、中等职业学校: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机械、机电、车工、钳工、金工、电工、电子、数控、模具、汽车工程、建筑、房地产、财务、市场、贸易、经济、旅游、烹饪、纺织、服装、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中医学、药学等。

二0一三年西宁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内 容
4月10日至22日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4月11日至4月25日 申请人到指定确认点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现场确认。
4月26日至30日 经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可在5月10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点击“当前状态”查询。
5月19日至5月30日 体检合格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类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申请认定高级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人员, 5月19日下午14:30准时到西宁市教育局抽签和领取准考证,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和顺序号。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提供的地点为准,考试时间以抽签条上的时间和顺序为准。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可在6月15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点击“当前状态”查询。
7月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申请人公布认定结果并颁发资格证书,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将在7月10号的“西宁教育网”上公布。
二0一三年湟中县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
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内 容
4月10日至22日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4月15日至4月25日 申请人到教育局人事科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现场确认。
5月18日 经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5月18日上午8:00分到教育局集中,统一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5月25日 体检合格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类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人员,5月25日上午8:00准时到教育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7月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申请人公布认定结果并颁发资格证书。

联系方式: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联系电话:0971-4393017,联系人:李莉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请与湟中县教育局联系。
联系电话:0971-2237499,联系人:樊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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