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2013年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要求,结合我区公立学校师资情况,经研究报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决定组织2013年度丰泽区公立小学和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2013年度丰泽区共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55人,其中:

  (一)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8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心理健康1人、小学科学1人、小学音乐(管乐)1人、小学美术(书法)1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体育1人)。

  (二)丰泽区湖心实验小学3人(小学美术(书法)1人、小学心理健康1人、小学体育1人)。

  (三)丰泽区第六中心小学及其所属小学8人(小学语文2人、小学数学2人、小学科学1人、小学音乐1人、小学美术1人、小学信息技术1人)。

  (四)丰泽区实验小学8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体育3人、小学综合实践1人、小学科学2人、小学英语1人)。

  (五)丰泽区属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28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为2010年6月以后至2013年7月以前毕业,且未被泉州地区公立中小学幼儿园聘用为编制内员工的福建省泉州市生源(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为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注:“泉州市生源”指高考生源地为泉州市,其他生源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最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间出生);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3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具有报考相关专业(报考幼儿园的专业必须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小学教师的需持有相关专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的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七)报考小学语文的需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其它学科的须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注:未正式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因颁证机关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书的,应先由颁证机关提供相关证明,并最迟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笔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4月10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有关说明。

  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信息,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

  五、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丰泽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丰泽网(www.qzfz.gov.cn)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

  (二)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三)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加分的相关举证材料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加分人员名单将在丰泽网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4月20日,笔试科目、地点等事项详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说明。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从高分至低分,按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资格复审。考生被确定为面试人选后,由丰泽区教育局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复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生源地的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表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内容: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幼儿园教师学科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中,小学体育学科分100米跑、800米跑、原地推铅球和立定跳远四项进行,每项占25分;小学音乐学科分声乐、舞蹈、管乐三项进行,声乐、舞蹈各占30分,管乐占40分;小学美术学科分书法、素描二项进行,书法占70分,素描占30分;幼儿园学科分唱歌与钢琴(自弹自唱)、舞蹈、蜡笔画3项进行,唱歌与钢琴(自弹自唱)占40分,舞蹈占30分,蜡笔画占30分。

  其余招考科目面试为说课。说课教材为丰泽区2012–2013学年度使用的小学四年级教材。

  4. 面试评分办法: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在7位评委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5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的最后得分。面试得分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予聘用;若仅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职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予聘用。

  5.面试时间、地点:小学面试时间初定2013年7月9日,幼儿园面试时间初定2012年7月10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即: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由丰泽区教育局负责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档案调转与查阅、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考察合格后,经丰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丰泽网(www.qzfz.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九、其他事项

  (一)新任教师聘用后,食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丰泽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508804。

  (四)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向丰泽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2508503。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丰泽区教育局、丰泽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泉州市丰泽区公务员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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