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综合高级中学2013年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惠州市综合高级中学是惠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办学目标是创建国家级示范高中。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参照《惠州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特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各学科教师,学校自主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
重点大学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含暂缓就业),以及具有与应聘学科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的重点大学非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二)在职教师
全国各省市在职教师可报名应聘。本市在职在编教师及民办学校合同期未满的教师,原则上不在应聘之列。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4月30日。
3.应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条件
1.教师岗位应聘者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非英语专业(音乐、美术、体育专业除外)全国英语等级水平测试四级(425分)以上。
2.实验员应聘者必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三好学生、特长生、硕士研究生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在职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是全国省一级或相当省一级以上中学在编在职的高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2.职称与年龄条件:中学高级教师40周岁以下;中学一级教师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中学二级教师(有高三教学经历)30周岁以下。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中学特级教师资格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在职教师应具有与招考学科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标准。
四、招聘学科及人数
详见《惠州市综合高级中学2013年高中教师招聘职位表》(附件)。
五、招聘程序及待遇
1.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体检与考察→办理民办学校教师聘用手续。
2.待遇: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本校教师的同等待遇(高级教师年薪10万以上,中级教师年薪8万以上,初级教师年薪6万以上);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3月15日至4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期限内(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资料邮寄或专送我校办公室:
1.个人简历;
2.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两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
七、测试
(一)测试内容:包括笔试、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应聘者不考笔试,只考专业技能测试及试教、综合能力测试。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教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高中文化知识;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
2.应聘者总成绩计算办法:应聘实验员岗位者由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分数按5︰5的比例折算而成;其他岗位应聘者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分数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二)考试地点
考试均在惠州市综合高级中学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学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学校负责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惠州市综合高级中学办公室
联系人:谢老师、殷老师
联系电话:0752-2151585
邮编:516257
通讯地址:惠州市东江新城纵十路
电子邮箱:hzzhgz@126.com
网址:http://www.hzzg.net.cn

附件:
惠州市综合高级中学2013年高中教师招聘职位表

惠州市综合高级中学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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