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瓯市201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10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106名,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4名。具体如下:

  1、中学(17名):城区中学6名、乡镇中学11名。

  2、小学(80名):城区小学26名,乡镇小学54名。

  3、幼儿教育(13名):城区幼儿园8名,乡镇幼儿园5名。

  各岗位招聘数量及具体条件见附件《2013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2、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条件和证书,专业对口。2013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复审时应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各岗位不招聘各类在编在职人员。

  4、今年在我市教育系统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若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按相应政策予以加分,但取消其“三支一扶”人员专门岗位的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报名,每位应聘者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即3个县<市、区>)。应聘者在2013年4月1日0时-4月10日24时通过网上报考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并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及招聘单位职位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者应避免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络报名,如确有需要,应点击“退出”、重启机器后再由下一人报名,否则易造成应聘者个人信息相互覆盖。应聘者网报成功后,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用户密码。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是福建省教育厅指定的2012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的唯一报考网站,考试信息由该网站权威发布。应聘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山寨网站和钓鱼网站。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应聘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将被视为应聘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未通过网络报考平台体现的个人信息,招聘单位不予承认。入围面试后,招聘单位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应聘者务必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注明招考单位(在城区中学、乡镇中学、城区小学、乡镇小学、城区幼儿园、乡镇幼儿园中选择一个),否则初审不予通过。

  应聘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完善个人信息或由应聘者改报其它岗位。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

  4、联系人:詹作建、江颖, 联系电话:0599-3833752,0599-3862309。

  四、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考试方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城区学校各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2,否则,若同一职位只招1人的,则取消这一职位的招考,若同一职位有招聘2人以上的,则按报名情况相应核减该招聘职位人数,并报市公务员局备案。乡镇学校各职位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

  (一)笔试

  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专业知识科目共设29个专业类别,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为4月2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必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于5月10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应聘者本人公布并通知各市、县(区)教育局。应聘者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可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名单在“建瓯教育信息网”公布。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于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进行面试资格复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放弃资格,由建瓯市教育局在报考该职位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应聘者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形式

  具体面试事项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公告,请考生关注。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考生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

  五、聘用办法

  1、确定体检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公示。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拟定聘用人选。经体检合格,拟定为聘用人选的,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因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应聘者报考同类校同学科的面试合格者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公示。

  3、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总成绩在同类型学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并报建瓯市公务员局办理人员的聘用手续,同时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若确定为聘用人员后,主动放弃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2013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建瓯市教育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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