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霞浦县2013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教育系统2013年采用公开考试的方法,择优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6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 农村小学20名

  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2名,美术2名,音乐2名。

  (二)特殊教育学校3名。

  特教学校聋部手语1名,特教小学语文2名。

  (三)幼儿园教师35名(其中机关幼儿园5名)。

  (四)霞浦高中6名

  语文1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1名。

  (五)霞浦十六中2名

  体育1名,生物1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年龄在 35周岁以下(指1978年4月10日后出生)。

  (二)小学、幼教

  1、学科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专及以上的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应往届大专及以上的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具体专业要求是美术学、绘画、美术教育、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表演、表演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声乐、器乐、及非师类学前教育)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报考幼儿教师。

  3、霞浦籍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中学

  中学教师岗位应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且专业对口的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特殊教育学校

  报考特教学校聋部手语教师和特教小学语文教师,应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的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4月10日(网络报名)。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eeafj.cn)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人事股 0593-8635265, 0593-8831636,

  自考办0593-8899351,

  报考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四、笔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

  (二)笔试地点:宁德市(考场具体地点另通知)

  五、笔试内容及分数

  所有报考对象必须参加省组织的统一笔试,上午考教育综合知识,下午考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5月1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县市(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六、面试办法

  (一)面试由霞浦县教育局按照上级具体要求组织实施,纪检监察人事、编办等部门派员参与监督指导。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放弃面试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在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办法采取说课和回答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届时由应聘对象抽取相应学科的课题(说课教材范围待定)撰写说课稿(时间60分钟),进行说课和回答专家提问(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为100分(说课稿不计分)。

  招聘幼儿教师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幼教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弹(钢琴)、唱、说、跳、画。面试的画板、画笔、颜料,舞蹈伴奏带(磁带或光盘)由应聘者自带,钢琴由教育局提供。评委采取抽签或异地交流办法确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乡镇(街道)计生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2013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三)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没有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

  (四)入围面试人员初选名单将于面试前在霞浦教育网公布,面试时间待定。

  (五)录用总分计分办法。录用总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保持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录用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同时出现并列的,再进行加试。

  七、考核聘用办法

  (一)体检: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录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相应学科的应聘者录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霞浦县教育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岗位调配按同类人员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顺序自主择岗。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需在4月11-13日向霞浦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3、应届生指2013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0年、2011年、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3年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对待;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13年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对待。

  监督电话:0593-8831553,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霞浦县教育局 霞浦县公务员局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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