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师函〔2013〕26号)规定,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现就洞头县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持有洞头县户籍或在洞头县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工作的人员,包括在职教师和非在职教师(社会人员),均可报名申请。

二、网上申报

1.时间:2013年3月29日至4月7日

2.网址:http://www.jszg.edu.cn

3.程序:

(1)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进入系统, “申报人必读” 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②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③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④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⑤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正确电子邮箱、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彩照。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⑥提交信息。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切记个人电子邮箱、密码,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⑦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确认,方可进行 “信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⑧打印表格。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⑨申请状态查询。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看个人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查”。

⑩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2)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进入系统 “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②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③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与全国统考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相一致,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④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⑤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⑥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⑦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⑧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 “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⑨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三、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

1.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2.地点:洞头县审批中心教育局窗口(审批中心二楼,咨询电话:63382138)

3. 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⑴报名号信息;

⑵《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统一用A3纸填报后网上打印;

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本人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包括挂靠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⑸学历证书(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须提供本科学历和专科学历证书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⑹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⑺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⑻规定有效期内,省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⑼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教师资格的,须提交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⑽《思想品德鉴定表》(填报后网上打印,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其中“有无犯罪记录栏需派出所盖章”);

⑾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5张。

⑿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生,按照浙价费(2009)46号收费标准的通知,每位收取考试费为280元(在职在编的公办教师提供学校的相关证明,并盖单位公章免收考试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免收教师资格认定费。

4.现场确认机构

选择认定机构:  洞头县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洞头县教育局。

(二)申报高中、中职、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

1.时间:2013年4月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2. 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鹿城区惠民路光明桥审批中心大楼)

3.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同上)

4.现场确认机构

选择认定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温州市教育局。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日期及说明

1.笔试:

(1)时间:5月4日(周六)上午9:00——11:00

(2)地点: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笔试地点在洞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申报高中、中职、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的笔试地点在温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申报高中、中职、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

面试时间5月18日——19日(周六、周日)

具体安排和地址:于5月16日请登录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网站查询。网址:www.wzpx.cn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说明

(一)笔试形式为闭卷。全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笔试试卷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高、中职、中职指导师共六个种类。

1、幼儿园、小学测试范围为教育教学基本原理;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与原则;心理学的基本知识,系统掌握心理现象的一般规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规政策,运用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2、初中、普高、中职、中职指导师试卷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教育教学公共知识,第二部分为学科专业知识,第一、第二部分各占50%。

    第一部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系统掌握心理现象的一般规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规和政策,运用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部分为申请认定的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于本学科专业相关联的实践内容;对本学科专业课标准和教学技能所掌握水平等。

(二)面试。根据申请人的学科选定教学内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课题。并在封闭情况下,不借助参考资料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在指定的备课教室做好准备,面试时间原则上在15分钟以内。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选课的测试项目及要求、测试指标及分值公平公正的作出评判。

五、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网络公示、体检

    1.专家评审工作6月初。(暂定)

2.高中、中职、中职指导师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经专家组评审后,(含师范教育类)网络公示一周,请登录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网站查询。

初中、小学、幼儿园测试合格者,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后,网络公示。

    3.通过认定合格者均须参加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具体安排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发证日期

    初定6月15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七、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比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八、其他说明

1.相关表格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

2.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3.申报高中、中职、中职指导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笔试、面试均在温州市教师教育院进行,不再在县教育局进行。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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