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2013年教师招聘通告

  经丰南区政府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对象:

普通高中舞蹈教师面向全国招聘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一批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对象:

(1)丰南户籍(或生源地),2012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

(2)非丰南户籍,2012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含本科)以上毕业生。

(3)丰南户籍(或生源地)的2013年及以前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的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以及 “三支一扶”工作中在丰南区参加支教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上述人员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4)现为我区教育系统实行劳务派遣的临时人员,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3、业余体校教师招聘对象:

2012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本科)以上毕业生,要求为运动训练专业篮球专项,具备国家二级篮球运动员和省级一级篮球裁判员资格。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4、小学语文、数学职位不限所学专业,其它职位均要求申报专业与所学专业对应或相近(现岗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可申报幼教职位)。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二、招聘数量和职位

按照《关于2013年招聘教师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6名。其中:

(一)普通高中2名,设二中舞蹈职位,共2名。

(二)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162名,设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体育、美术、音乐、幼教、特教职位。其中:初中13名(物理3名、化学1名、历史3名、地理3名、生物3名),小学135名(语文43名、数学42名、英语20名、美术8名、音乐8名、体育12名、信息技术2名),幼儿园10名(幼教10名);特殊教育4名(特教4名)。

(三)区业余体校2名,设体育职位,共2名。

三、受聘人员岗位及待遇

受聘人员由教育部门安排到岗任教,其中,高中、特教、业余体校教师按照职位需求安置到相应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向农村学校进行安置。

新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岗位工资按聘用单位所聘岗位确定,津补贴及其他福利按聘用单位人员标准执行。

四、受聘人员的管理

(一)受聘人员实施聘用制管理,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三年一签,见习期一年(包含在聘期之中)。见习期满后,由区教育部门统一考核(考核方案另行制定),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继续聘用;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并报区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二)受聘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任教的教师五年内不得调离农村教学岗位。

五、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特教职位教师招聘采取知识考试办法进行,知识考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音乐、体育、美术、幼教、舞蹈职位教师招聘采取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知识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职位人数时,知识考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才能聘用,相应职位空余名额调整到小学语文职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面试。考生报名时一并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普通话、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

2、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后填写《丰南区2013年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提交相关资历材料。

3、知识考试。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舞蹈为所申报职位对应的丰南区高中阶段现行教材知识及本专业理论知识,特教职位为盲聋智障心理学、特殊教育学、特教教学活动设计与教法研究,幼教职位为学前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基础理论知识及幼教活动设计、教科研方法。考试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专业技能测试。按照招聘数额,以知识考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本专业基本技能、专业特长。测试分值为100分,评委现场赋分,取所有评委平均分。其中:

(1)音乐职位主要考察器乐特长,测试内容为钢琴演奏和其它器乐演奏各一首,曲目自选,每项限4分钟。钢琴演奏和其它乐器分值各为50分。除钢琴外,其它用品自备。

(2)体育职位主要考察基本素质和特长,测试内容为中小学体育课程标准动作示范及讲解、体育特长展示,每人限8分钟。动作示范及讲解包括立定跳远、短跑途中跑、原地正面双手头上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行进间单手肩上投篮,抽签确定题目(业余体校体育职位只测篮球技能和训练方法)。必选动作分值80分、特长展示分值20分。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自备。

(3)美术职位主要考察素描、速写、书法技能,测试内容为现场素描、速写和书法(毛笔)各一项,素描对象为现场静物,速写为人物速写,书法内容为指定临帖,限时120分钟。素描分值50分、速写30分、书法20分。除素描纸、宣纸、墨汁外,其它用品自备。

(4)幼教职位主要考察幼教素质,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舞蹈、主题情境画、情景会话各一项。钢琴弹唱曲目自选、舞蹈内容自选、情景讲故事抽签确定主题,主题情境画为命题作画。先集中进行主题情境画,每人限时30分钟,然后分别进行其他三项测试,每项限时4分钟。钢琴弹唱分值为30分、舞蹈30分、主题情境画20分、情景会话20分。除钢琴、图画纸外,其它用品自备。

(5)舞蹈职位主要考察舞蹈素养和水平,测试内容为自备民族、民间舞蹈剧目一个,即兴表演一个(抽签确定),每项限5分钟。舞蹈分值50分、即兴50分。

5、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招聘职位和招聘名额,以考试总成绩与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首先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如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三支一扶”工作中在丰南区参加支教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曾获得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者,在校期间获奖学金次数较多、等级较高者。最后仍出现并列情况,年龄小者优先。

6、体检。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人选缺额,从报考同职位的考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聘用结果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予以聘任。

六、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1日—3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二)报名地点

1、丰南区老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友谊大街3号)。咨询电话:0315—8196006、8196010

2、按照招聘工作小组赴省内部分师范院校宣传日程安排,组织现场报名。

(三)报名手续及要求

报名时须由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专科学历提供)、毕业证书(2012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话证书、在校期间的奖励证书、服务基层四项目经历证明及基层工作期间获县以上党委政府奖励证书(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提供)、劳务派遣合同书(现岗劳务派遣临时人员提供,复印件由所在学校和中心校校长签字、盖公章),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A4纸标准),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丰南区2013年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教、业余体校六个系列职位中的一个职位,除小学语文、数学职位外,报考职位要求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具有考试资格。

七、考试安排

(一)知识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丰南区职教中心(青年路66号)

3、考试成绩公示时间:2013年3月30日上午9:00

4、公示渠道:丰南教育信息网、老教育局公示栏张榜公示

(二)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13年3月31日上午8:30开始

2、测试地点:丰南区职教中心(青年路66号)

3、总成绩公示时间:2013年4月1日上午9:00

4、公示渠道:丰南教育信息网、老教育局公示栏张榜公示

八、体检时间

2013年4月2日上午7:00(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必须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见习期),凡发现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2013年3月28日上午9点-11点到丰南区老教育局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或未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被聘人员于2013年9月1日正式上岗,对正式上岗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能提供完整毕业生档案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职位空额,按照相应职位依招聘考试总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四)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15—8189960(纪委监察局)、0315—8101359(人社局)、0315—8196014(教育局)。

十、本通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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