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平县2013年招聘1名幼儿园音乐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创建教育强县步伐,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育示范幼儿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1、幼儿园音乐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

    3、应具备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音乐科教师资格证。

    4、连平户籍或连平生源,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5日后出生)。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已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

    1、时间:2013年3月25日至3月27日。

    2、地点:连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3、要求:报考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放大一寸彩照3张。报考者还需提供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四、考试

    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2013年3月29日。

    五、体检、考核、公示

   1、根据考试情况,按招录指标由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员,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并进行考核,然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平县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七、组织纪律

    招聘教育示范幼儿园教师和管理人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纪律,严格用人标准,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人事部门全程监督。

连平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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