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基础理论培训须知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延安市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批准,同意我校承担延安市2013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培训工作,为保证本次培训工作顺利完成,经与延安市教育局协商,我校按层次分两批开展培训。现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到和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须知:
  (一)高中、初中教师报到时间:2013年3月13日
  小学、幼儿教师报到时间:2013年3月22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到地点:延安电大五楼会议室
  (三)报到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学员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到,核对并填写本人信息。
  2、本次培训不统一安排食宿,由学员在培训地附近联系解决。
  二、培训须知:
  (一)培训时间:高中、初中教师2013年3月14日—3月21日
  小学、幼儿教师2013年3月23日—3月30日
  (二)上课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三)培训课程: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四门课程,每科计划20学时。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四)注意事项:
  1、培训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学习时间。
  2、培训学员必须遵守考勤制度,积极配合班主任和考勤员做好考勤工作。每次上课前,应拆分“课堂考勤单”,如实填写姓名、学号后,并将对应的上课次序单交考勤员。
  3、因事不参加培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缺课超过培训学时1/3者,不予发放培训证明书。
  4、遵守课堂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教室环境和卫生
  5、联系电话:2577616/2577609/2577612

  延安电大非学历培训办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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