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部分“211工程”师范院校中招聘优秀中学教师,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6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愿为学校发展和教学研究做出贡献;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身体条件;
5、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中学语文专业需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水平);
6、本科学历与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一致;
7、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方法步骤
(一)资格初审
1、时间:2012年12月27日下午14:30—17:00。
2、地点:多功能厅一
3、所需材料:两寸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个人自荐书、研究生毕业学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
资格初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填写登记表,登记相关信息。
(二)笔试(12月28日上午9:00—10:30)
笔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按专业进行分类,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及各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结果将在陕师大学生就业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
(三)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步骤为:
1、备课: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指定说课内容,参加面试人员按序号提前30分钟抽取课题,在准备室内准备,提交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和学科特色。
2、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内容包括分析教材和学生特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并对自己所讲授的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3、答辩:面试工作小组针对所讲课程提出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表现,参考笔试成绩确定初步意向,并签订拟聘协议。
(四)体检。(计划2013年6月进行,具体地点另行安排)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验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计划2013年7月进行)主要考核内容有:学习成绩、现实表现、思想品德等。根据有关规定,凡在报名、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人事档案关系转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本简章由西安市碑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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