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教育局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属幼儿园:
  为不断适应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加快提高学前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能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的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我局决定开展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公正公开原则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必须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程序透明、结果公示、群众公认。
(二)业绩考核与资格培训考试和期满考核相结合原则
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注重教师师德师风和成长业绩考核,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资格培训,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公示确认为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在任职期满后进行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三)好中选优与兼顾薄弱相结合的原则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以好中选优为主导,兼顾区域,尽可能考虑倾斜乡镇幼儿园教师。
二、推荐认定名额
计划评选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300名。推荐名额按1:1.2的比例分配,其中:龙华区120名,美兰区120名,琼山区80名,秀英区40名。名额分配要兼顾不同层次的幼儿园,尽量避免过于集中。
三、推荐选拔要求
(一)推荐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在职在岗教师以及在教研培训机构从事幼儿教育研究工作的教师。
(二)选拔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儿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在家长及同行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中专以上学历;教龄5年以上,年龄原则上男教师不超过45周岁、女教师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一线任教,在当地教育、教研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示范作用;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活动,做过区、市级以上公开课,获区、市级以上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称号者可优先推荐;
5.掌握并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到教学中。
四、选拔方式
(一)推选工作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幼儿园推荐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相结合的形式(已取得省级骨干教师培训证书的不再报名)。推选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考虑地域的合理分布。推荐人选以幼儿园一线教师为主,园长和教研人员的推荐比例要控制在20%以内。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申报的材料包括如下表格和个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1)由申报教师填写《海口市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只需提供纸质文本,贴个人近期1寸照片3张(《海口市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申报登记表》2张,证书1张),由教师所在单位审查后交付区教育局统一报送。
(2)证明教师本人评审资格和业绩的各种证书、教科研成果复印件各1份(单位审核人核对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盖章),由教师所在单位交付区教育局统一报送。
(3)各区另汇总报送《海口市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申报一览表》电子文本(EXCEL格式)和纸质文本各一份。
2.各区、单位推荐材料请于2012年3月30日前报送到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wangw0898@163.com。联系人:王玮,联系电话:66296306。
五、工作程序
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将按照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格培训、公示确认的工作程序进行。
1.申报推荐(2013年3月11日—2013年 3月30日)
各区、各园要在广泛宣传骨干教师队伍梯队建设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组织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从严把关,择优上送。各区经初审材料后于2013年3 月30 日前将申报材料送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培训部。
2.资格审查(2013年 4月5 日— 10日)
由市教育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坚持“标准”不降低,宁缺毋滥。
3.资格培训和考核认定(2013年4月—12月)
由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组织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资格培训,并进行培训考核。具体培训时间和培训考核标准另行通知。
4.公示确认(2014 年3 月)
根据资格培训与综合考评的情况,在统筹平衡各区域、各领域人选的基础上,确定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初步入选名单,经局务会讨论研究,并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颁发《海口市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证书》。
六、组织机构
成立海口市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燕仪
副组长:王涯燕 刘 雄
成 员:邓 袖 符扬晖 金伯康 夏竞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金伯康(兼)
七、评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评选市级骨干教师对于加强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各园(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并鼓励教师踊跃报名参选,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推荐纪律。各区、各园(单位)推荐人选时不得徇私舞弊,要严把质量关。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教师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对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除取消其评选推荐资格外,还要视其情节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严格评选条件。各区、各园(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评选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在推荐评选对象时,要适当向农村幼儿园倾斜,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
附件:
1.海口市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申报一览表
2.海口市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申报登记表

海口市教育局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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